首頁 > 禮儀資訊 > 喪禮補助 > 公教人員/公保給付補助資料

禮儀資訊

公教人員/公保給付補助資料

分享到

公教人員在職死亡|殮葬補助

 
    
補助火化:7個月本俸
土葬:5個月本俸
以最後審定本俸計算(不得低於委任五職等)
申請期限事實發生日起10
應備文件葬補助申請書
死亡證明
親屬關係資料
遺族領受同意書
薪資或考績證明
籍謄本(含除
火化者附火化證明
注意事項由實際支付費用者領取
軍公教夫妻僅限1人申請
育嬰留停期間仍可申請
 
 
 

公保死亡給付

 
    
給付因公死亡:36個月
非因公死亡:30個月
投保滿20年:可領36個月
計算基準以死亡當月保險俸額計算
申請期限事實發生日起10
應備文件現金給付申請書
死亡證明
籍謄本
受益人證明
身分與領款資料
注意事項現行為一次性給付制度(非月退制)
 
 
 

公保生活津貼|喪葬補助

 
    
補助父母/配偶:5個月
子女:3個月
申請期限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
應備文件申請表
死亡證明
籍謄本
注意事項父母/配偶須未具公職身分
同一事件限申請1
 
 
 

公保眷屬喪葬津貼

 
    
補助父母/配偶:3個月
• 12–25子女:2個月
未滿12子女:1個月
計算方式以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額計算
申請期限眷屬死亡日起10
應備文件請領書
死亡證明
籍謄本
親屬關係證明
受益人資料
注意事項同一眷屬僅能由1人請領
不可重複申報
 
 


補充

• 所有補助皆以「實際投保薪俸/本俸」計算
• 多數案件申請期限為3個月或10年不等
• 須以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
• 文件需齊全,避免補件延誤

TOP